“妇女微家”建设工作方案

2022-11-30 阅读次数: 栏目:妇女之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妇联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将妇女之家向下延伸,不断完善基层妇女工作平台,把妇联组织的服务和活动延伸到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将在全市广泛开展妇女微家建设。现就开展妇女微家建设制度如下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妇女群众及家庭为中心,发挥各行各业优秀妇女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因地制宜、共建共享、便于参与的思路,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妇女微家”。各县(市)区重点围绕妇女微家主要功能,大力推进学习引领微家、和谐睦邻微家、帮扶守望微家、公益服务微家、创业指导微家等“五型+”妇女微家建设,每个县(市)区选树“五有”(有阵地、有家长、有机制、有活动、有展示)示范“妇女微家”。

二、具体措施

1.明确建立范围。注重从妇女实际需求出发、从便于引领联系服务入手,贴近群众、灵活设置。在妇联执委、三八红旗手、女性创业典型、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各类先进典型的家庭或工作场所,巾帼文明岗、巾帼农家乐等女性集中的活动阵地,村民小组、社区网格、各类园区、商务楼宇等场所广泛建立“妇女微家”。

2.规范建立程序。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向下广泛建设“妇女微家”,“妇女微家”成立由辖区妇联组织审批、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由妇联组织统一管理和指导。“妇女微家”可以是线下实体微家,也可以是线上网络微家。

3.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五微一家”工作机制,即微阵地、微标识、微管理、微职责、微服务,一个家。每个“妇女微家”要明确一名微家长,根据各自的特色和主要工作内容明确微家职责、做好活动记录,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服务更细化、视角更细微的针对性服务。

4.打造特色品牌。“妇女微家”是基层妇女工作落地落小落实的有力抓手,要充分发挥微家成员的特长和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鲜明的活动。“妇女微家”建设中要注重做到“三个结合”,即:微家主题与中心大局相结合、微家家长与优秀女性相结合、微家服务与妇女需求相结合。发挥好“微家”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的优势,实现活动在微家、服务在微家、心聚在微家。

三、建设标准

1.有阵地,亮标识。场地大小以能开展日常活动为宜,室内醒目处应设置统一的“妇女微家”标识。“妇女微家”命名可结合功能加特色前缀。

2.有队伍,亮身份。建立一支包括“妇女微家”负责人、其他妇女工作者,吸纳社会工作者、巾帼志愿者等为成员的微家组织队伍,开展活动时要主动亮出身份标识。

3.有活动,亮职责。“妇女微家”负责人要善于利用契机,灵活设计活动载体和内容,按计划每季度组织1次微家聚会,每年1次微家活动总结,并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妇女议事。

4.有记录,亮内容。要做好议事情况、活动情况记录和妇情民意登记,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

5.有创新,亮成效。采用“妇女微家”走亲交流、微家活动微播报等形式进行分享展示、宣传交流;善用微信等手段广泛联系妇女群众,构建“互联网+妇联网”工作新格局,实现服务贴近妇女、贴近家庭。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妇女微家”建设是深化妇联组织建设改革实施“破难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妇联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平台。各县(市)区妇联要加强指导、统筹安排、加紧推进,积极组织实施。

2.务实推进。按照功能特色和“妇女微家”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特别要关注“妇女微家”在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中拓展,产生一批有品牌、有实效、有影响的“妇女微家”。

3.强化宣传。要加强对“妇女微家”的宣传,及时总结提炼“妇女微家”建设的创新做法和经验,对“妇女微家”建设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妇女骨干进行大力宣传,培育一批善服务、强沟通、接地气、有影响的优秀妇女典型,让各地“妇女微家”真正成为引领服务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成为培育成就妇女成长的服务平台。


附件:1.“妇女微家”标识

2.“妇女微家”服务宗旨

3.“妇女微家”工作制度

4.“妇女微家”工作职责

 


 

附件1

“妇女微家”标识

 

图片2.jpg 

 

 

 

 

 

 

 

 

附件2

 

妇女微家服务宗旨

 

以党建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用微活动、微服务、微关爱回应妇女及家庭需求,打造妇女身边最细微最贴心最温暖的“娘家”,实现妇联组织联系妇女全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

 

 

 

 

 

 

 

 

 

 

 

 

 

 

 

附件3

妇女微家工作制度

 

1.管理制度:“妇女微家”由微家成员共同负责管理,由相对固定的妇联执委或者妇女代表轮值持家。

2.学习制度:对微家成员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定期开展素质提升、家庭教育等学习培训。

3.活动制度:坚持妇联引导与自主开展、重大节日与日常相结合,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技能培训、妇女议事、谈心谈话等活动。

4.报备制度:提前将活动时间、内容等与所在县级妇联沟通、报备,由本地区妇联对活动备案把关。

5.退出制度:因微家负责人更替或地点迁移及其他因素,导致微家不能持续发挥作用的,则动态退出。

6.家访制度:各县(市)区妇联不定期对微家开展家访,并建立微家互访机制。


 

附件4

妇女微家的工作职责

 

1.进行“微宣传”:通过开展“妇女微课堂”,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2.凝聚“微力量”: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激活妇女自身“微力量”,解决“微问题”,成为联系妇女群众的连心桥。

3.弘扬“微家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4.组织“微活动”:组织开展兴趣娱乐、家庭教育、文化学习、手工制作、创业致富、情感呵护、法律维权、爱心公益等特色活动,引领姐妹互助互学,共享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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