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最美家庭·闫春和家庭故事

2021-02-05 阅读次数: 栏目:最美家庭故事展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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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春和,伊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曾先后担任过辽河、铁东公安局局长、市纪委纪检第三监察室主任,妻子王澄辉1997年下岗,现在在四平万达广场打工,儿子闫赫是吉林师范大学的大二学生。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闫春和始终牢记习总书记的教诲,“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在小小的闫家有着一个不成文的“七不约定”,哪“七不”呢?“不以职权,谋取私利;不用公款,为私消费;不借其名,托人办事;不涉其政,混淆视听;不借婚丧,收钱敛财;不沾陋习,禁赌拒贿;不纵亲属,违法乱纪。”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他都始终坚持“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家属,违反原则的事情,一律不办!

在市纪委工作期间查办一起涉嫌违纪案件时,相处多年的好友找到他,请他网开一面,放被调查人一马,并表示一定会有重谢,闫春和当即拒绝,并严肃地说:“作为多年的好友,你应该知道我的为人,我不希望因为这件事断送我们多年的感情,我也绝不会因为感情、钱财而违背组织原则!”最终,请托人失望离去,被调查人被移交司法机关。

在闫家,不仅老闫清廉,他还有一个非常理解支持他的“廉内助”、“贤内助”,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的妻子,她在外打工近20年,从未抱怨过,她勤俭持家,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花。在闫春和负责办理某案件时,被调查人看找闫春和不行,就千方百计地从他爱人那里找缺口,也被她拒之门外。最后被调查人受到组织的严肃处理,丢了官、免了职。

正是这样,无论是工作变动,还是职务升迁,闫春和一家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家风,在一部分想走捷径的人心里,他是“没有人情味”的“黑脸包公”,但在党纪国法面前,他却是称职的人民公仆,而且在被他资助的困难学生马雪杰眼里,他还是最善良、最有爱的“闫爸爸”。

从事公安和纪检工作24年来,闫春和先后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四平市十佳勤廉标兵”等殊荣。

良好的家风,是我们每个人为人处世安身立命的精神给养,更是党员领导干部抵御腐败的重要防线。闫春和一家,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好榜样。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最朴素的真理:清风气正持家远,人间正道是沧桑。